2022.09.20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得以「工商憑證」下載海關代徵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為提供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更便利的營業稅網路申報服務,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提供已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得以「工商憑證」下載海關代徵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下載路徑: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首頁/營業稅/申報查詢/國內營業人營業稅相關下載/進口稅費繳納憑證下載。

    該分局說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得於每月6日以後,使用「工商憑證」下載至前一月份23日止之6個月內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例如於111年4月6日可下載110年9月24日至111年3月23日之線上進口稅費憑證資料,供營業人申報進項稅額之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使用,請營業人多加利用。

    該分局提醒,營業人申報進口稅費繳納憑證,應以繳納日期所屬月份始提出申報,繳稅日期屬次期者,應留至次期申報,且不得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上述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僅供營業人參考運用,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時,仍應檢視下載資料並依法令規定自行增刪,避免誤扣抵,若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