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1 夾娃娃機店盛行國稅局進行清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夾娃娃機得以銅板價夾到喜愛的商品,兼具娛樂性,因此受到不少民眾喜愛,業者看準商機大開夾娃娃機店,而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該局107年積極透過娛樂稅資料勾稽及實地訪查方式,清查轄區內夾娃娃機店稅籍登記情形,截至107年12月已清查2千5百餘家,除了不再營業之店家外,已辦理稅籍登記2,347家,部分尚未申辦登記之店家,已輔導補辦中,該清查作業仍持續進行。

該局說明,經營夾娃娃機台的營業主應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辦稅籍登記,如果機台放置在不同處所,除所放置處所設有專責管理處所,應就該管理處所辦理稅籍登記外,可比照自動販賣機登記方式,擇一營業處所申辦稅籍登記,並填表申報夾娃娃機台之數量、種類、機器編號及放置處所,免就機台放置處所逐一辦理稅籍登記。

該局提醒,營業人未依稅法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經通知補辦仍未辦理者,行為罰部分,稽徵機關得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漏稅額部分,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並就行為罰與漏稅罰擇一從重處罰,該局呼籲營業人如有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者,請儘速補辦相關登記事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林高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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