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3存款餘額在200,000元以下之繼承移轉免附繳清或免稅證明

本市繼承人林先生來電詢問: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銀行存款餘額180,000元,可否先至銀行提領出來辦理後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84年3月15日台財稅第841611225號函規定,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單位之存款,繼承人於辦理該項存款之繼承移轉或提領時,該項存款餘額在新臺幣200,000元以下者,可免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惟該項存款仍應依法列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內,申報遺產稅。【#016】

新聞稿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黃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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