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2 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款將於109年6月30日發放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生計,為即時協助民眾靈活運用資金,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退稅案件,民眾將可較往年提前1個月領到退稅款,國稅局依照報稅時間及方式分別發放退稅款,前3批發放日期為109年6月30日、7月31日及9月30日,請民眾留意入帳日期。

該局說明,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日為109年6月30日,適用範圍為109年6月1日前採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及109年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的人工、二維條碼(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覆)退稅案件,該局轄區第1批退稅計31萬餘件,退稅金額約45億3千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方便轄區內民眾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該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提供退稅查詢服務,網頁路徑在該局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開放查詢期間為109年6月28日至110年5月31日止,查詢方式為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圖形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等訊息。

國稅局補充,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已網路申報上傳成功的退稅案件於109年6月30日發放退稅款,若109年6月2日後再次補申報上傳者,視為更正案件,後續由國稅局依更正程序辦理退(補)稅事宜。

該局特別呼籲,該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以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