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報稅期已近尾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請詳細核對通知書,確認無誤後,儘早辦理申報喔!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6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計約45萬件,經統計截至107年5月25日止,尚有約5成的案件未完成確認申報。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詢是否適用本項服務措施,如查詢結果適用,惟未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可攜帶以下證件就近洽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申請補發:

(一)本人親自辦理: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委託他人代辦:攜帶申請人(納稅義務人)及受託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與委任書正本;若提示申請人(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則須由申請人或受託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時,請記得先詳細核對通知書所載內容,於確認無誤後,在5月31日前依試算結果進行回復確認或繳納稅款,即完成報稅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