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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轉知會員:新竹市稅務局舉辦印花稅法、稅捐稽徵法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習會請轉知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轉知會員:

新竹市稅務局訂於111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在本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7樓視聽教室舉辦印花稅法、稅捐稽徵法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習會(課程內容詳如附件),請轉知會員踴躍報名參加,報名方式請逕至新竹市稅務局網站宣導頁點選橫幅廣告報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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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  服務科

承辦人:莊雅晴

電話:03-5225161分機210

傳真:03-5247018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




附件:印花稅法、稅捐稽徵法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習會 

2022.05.20轉知會員:檢附全聯會1110523修訂之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 

轉知會員:

檢附全聯會1110523修訂之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如附)。



附件: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 

2022.05.20轉知會員:有關全聯會發文主計處就辦理「110 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相關作業程序建議,詳如說明 

轉知會員:

有關全聯會發文主計處就辦理「110 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相關作業程序建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69號公文  

2022.05.20營利事業CFC制度自112年度施行

(新竹市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為接軌國際反避稅趨勢及維護租稅公平,防杜跨國企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下稱CFC)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我國稅負,遂於105年7月27日增訂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建立營利事業CFC制度,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度施行。

 

該分局舉例說明,國內甲公司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無實質營運活動之A 公司(甲公司持有其60%股權),且透過A公司持有具實質營運活動之B公司100%股權,在CFC制度施行前,當B 公司分配1億元盈餘時,甲公司將B公司分配之盈餘保留在A公司不分配,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0條第2款規定,該盈餘因未實際分配予甲公司,無須認列投資收益課稅,造成遞延稅負效果;CFC制度施行後,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我國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企業或資本額合計達50%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該關係企業即為我國營利事業之CFC,故A公司為甲公司之CFC,甲公司應將A公司當年度盈餘1億元,按其直接持股比例及持有期間計算並認列投資收益6,000萬元(A公司盈餘1億元 ×持股比例60%×持有期間365/365),依其所適用之稅率計算並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該分局強調,為落實CFC制度精神並兼顧徵納雙方成本,該制度尚有訂定豁免門檻規定、CFC盈餘前10年虧損扣除、實際獲配盈餘年度不再計入課稅及境外稅額扣除等規定,營利事業若有疑義,可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參閱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dot.gov.tw,點選「稅改專區/反避稅專區/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亦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 黃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060轉614)

 

2022.05.20轉知會員:檢送台北國稅局「手機報稅挺輕鬆」海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舉辧之「福虎生風」報稅抽獎活動海報及「統一發票兌獎 APP」海報電子檔 

轉知會員: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為提升手機報稅使用率,檢送「手機報稅挺輕鬆」海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舉辧之「福虎生風」報稅抽獎活動海報及「統一發票兌獎 APP」海報電子檔,請 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8號公文 台北國稅局函文 統一發票兌獎APP海報 手機報稅挺輕鬆海報 福虎生風110綜所稅抽獎活動 

2022.05.16轉知會員:檢送營業稅媒體申報收件防疫居隔版流程圖(宣導版)1 份 

轉知會員:

檢送營業稅媒體申報收件防疫居隔版流程圖(宣導版)1 份,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7號公文 流程圖 

2022.05.16轉知會員:南區國稅局於111年端午節前一週(5/27-6/2),暫停辦理通知納稅人調閱帳證、備詢、協談或外出調查相關情事 

轉知會員: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於 111 年端午節前一週(111 年 5 月 27 日起至 6 月 2 日止),除專案核准外,暫停辦理通知納稅義務人調閱帳證、備詢、協談或外出調(訪)查及其他主動與納稅義務人接觸等相關情事,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6號公文南區國稅局公文 

2022.05.12轉知會員:檢送財政部4/26台財稅字第 11104572530 號令規定,得展延申報本年 3-4 月(含按月申報 4 月)營業稅者,相關配套措施 

轉知會員:

檢送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影響,依財政部 111 年 4月 26 日台財稅字第 11104572530 號令規定,得展延申報本年 3-4 月(含按月申報 4 月)營業稅者,相關配套措施,詳如附件,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4號公文財政部函復公文 

2022.05.12轉知會員:檢送全聯會擬具「○○○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供會員參考使用

轉知會員:

檢送全聯會擬具「○○○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提供全國會員參考並使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3號公文記帳士事務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本 

2022.05.12轉知會員:檢送經濟部修正「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1 份 

轉知會員:

檢送經濟部修正「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1 份(公告影本及附件),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2號公文經濟部函文暨代碼表 

2022.05.10轉知會員:為推動「電子化/網路化政府」政策並落實節能減碳,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採用網路申報加利用 

轉知會員:

函轉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函文,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及為推動「電子化/網路化政府」政策並落實節能減碳,請會員輔導其委任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多採用網路申報,請查照。


附件:20220510新竹分局函文 

2022.05.10轉知會員:北商大於6/10舉辦「2022財經發展新趨勢研討會-數位科技之運用專題演講」,請有興趣之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轉知會員: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於6/10舉辦「2022財經發展新趨勢研討會-數位科技之運用專題演講」,請有興趣之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網址:https://cob.ntub.edu.tw/p/406-1016-89525,r247.php?Lang=zh-tw


附件:北商大1110610專題演講 

2022.05.10轉知會員:因應疫情嚴峻分流統一發票臨櫃申購人潮111年7-8月、9-10月、11-12月期統一發票銷售作業,辦理具體措施說明請詳附件 

轉知會員:

檢送財政部印刷廠函文,因應疫情嚴峻,為分流統一發票臨櫃申購人潮,以減少防疫期間之人潮聚集,印刷廠111年7-8月、9-10月、11-12月期統一發票銷售作業辦理具體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財政部印刷廠函文 

2022.05.06轉知會員:檢送財政部函復有關全聯會建議延長110綜所稅及營所稅申報期限一案

知會員:

檢附財政部函復有關全聯會建議延長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本(111)年 6 月底一案之函文,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60號公文財政部函復文 

2022.05.04轉知會員:公告延長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納期間一案 

轉知會員: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公告延長 110 年度所得稅 結算申報繳納期間一案,業經財政部以 111 年 4 月 28 日台財稅字第 11104579690 號公告發布,請查照。


附件:全聯會0058號公文財政部函文財政部11104579690號公告 

2022.05.01請注意,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已發布囉

(新竹市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財政部鑑於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執行業務需要,保有大量個人資料,為加強渠等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措施,並建立管理、稽核、保存及改善機制,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規定之授權,於111年1月20日發布「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該分局說明,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依上開辦法規定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同時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實行前開計畫所定相關事項,以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管理及執行相關規範。

該分局並提醒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上開辦法除第6條自發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

(新聞稿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3-5336060轉612分機)

2022.05.01獨資、合夥出售房地,房地合一稅2.0申報課稅方式與以往大不同 

(新竹市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獨資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自110年7月1日起,應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鑑於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的房屋、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與一般營利事業具獨立法人格得為所有權之登記主體有別,因此依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6項規定,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就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7規定課徵所得稅,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的所得額,也就是由房屋、土地登記所有權的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按所有或持分共有部分,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依個人課稅規定,於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30日內申報及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該分局提醒,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應注意申報期限,以免因一時疏忽而遭受處罰,影響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 黃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060轉614)


2022.05.01預售屋交屋後出售,其房屋、土地之持有期間不得併計預售屋之持有期間 

(新竹市訊)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含預售階段及成屋階段購入),於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者,應適用房地合一稅2.0,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持有期間不含預售階段,不可將預售屋及成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該分局舉例說明,A公司於104年5月1日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購入契約,建設公司於106年5月1日建築完成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A公司,A公司後於111年2月1日出售並至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雖A公司104年就訂購該預售屋,然因成屋取得日為106年5月1日,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日為111年2月1日,屬在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為房地合一稅2.0課稅範圍。又成屋持有期間是不含預售階段,A公司111年2月1日出售房地時,其持有期間為106年5月1日至111年2月1日(4年9個月;超過2年未逾5年),適用35%稅率,不可併計預售屋階段之期間(104年5月1日至111年2月1日;6年9個月;超過5年)而適用20%稅率。

該分局呼籲,申報此類案件務必注意持有期間之計算。如有任何疑義,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 黃小姐 聯絡電話:(03)5336060轉614)

2022.05.01營利事業以電子方式提示帳簿資料最有〝勵〞

(新竹市訊)為鼓勵營利事業利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減少徵納雙方依從成本並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財政部訂定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說明,營利事業依上開作業要點規定完成以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電子檔案者,得適用下列獎勵: 

一、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免再提示憑證供核。 

二、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且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之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並繳清稅款及罰鍰,除當年度經稽徵機關調整全年所得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外,其後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未經人檢舉或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得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 

三、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得由各地區國稅局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 

該分局並指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會計師簽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決算及清算等申報案件外,其餘均得採網路或媒體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該分局籲請,營利事業多採用網路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稽徵機關於審查完竣開徵後,會進行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刪除作業,落實資訊安全及保密,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