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如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一次繳清綜合所得稅自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只要在法定繳納期間截止日(110年5月31日)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
該局說明,申請方式有書面申請及線上申請: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了防範疫情,減少群聚,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在宅線上申請。經稽徵機關審查符合資格者,即可不限金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協助緩解納稅義務人繳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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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