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以個人名義大量從國外進口貨物轉售,小心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網路產業蓬勃發展,行動裝置與支付系統多元普及,民眾透過各網路平台購物消費習慣的改變,讓許多民眾看到無限商機而直接以個人名義從國外進口貨物,並透過Facebook或粉絲團專頁行銷,這種未辦理營業登記卻從事銷售商品的行為,國稅局已開始啓動調查。

該局說明,網路交易是近年來營業稅查核重點之一,針對以個人名義大量進口貨物將加強查核。日前查獲案例發現,甲君自104年起迄今,多次以其個人名義從德國大量進口知名品牌鍋具及廚房用品等貨物,因進口物件規格及數量眾多,顯已超過供自用程度,經該局深入調查後,予以補稅及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民眾原旅居德國後返臺定居,因愛好烹煮而於Facebook成立粉絲團,共同分享德國知名品牌鑄鐵鍋具使用心得,並透過德國親友協助代購進口鍋具等廚房用品,主張其並非從事進口營利行為。惟經研析,甲君自104年迄今,報關進口貨物達20餘次,品項達1,000多筆,金額高達700萬餘元,且登入其Facebook粉絲專頁貼有現貨供應、預購收單及結團等訊息,甲君顯然涉有營業行為,卻未辦理營業登記,按銷售額700萬餘元,核定補徵營業稅額30萬餘元,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以罰鍰。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倘有進口貨物轉售行為,即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據實申報繳納營業稅,切莫心存僥倖,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行補辦營業登記並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  周錦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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