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給付員工防疫假等相關假別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及時協助納稅義務人減輕租稅負擔,財政部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並自109年1月15日施行。

該局進一步說明,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等相關假別之薪資,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相關規定請詳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俾利適用此項租稅優惠。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林珈琪

聯絡電話:(04)8332100轉分機102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佈日期:2020-07-13 更新日期:2020-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