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委託取款轉帳繳稅者,請於108年5月31日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提兌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採委託取款繳稅者,國稅局將於108年6月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應自結算申報截止日 (108年5月31日)起至提兌日止,於帳戶內預留足夠金額。經稽徵機關提兌無著案件,如屬資料填寫錯誤或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存款不足者,應自結算申報截止日之次日起,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請納稅義務人多加注意。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方式繳納綜合所得稅,常因忽略存款帳戶餘額不足、填錯帳號或誤使用已結清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使得轉帳納稅款不能足額提兌,事後接到補繳稅單,致需額外負擔因遲延繳納稅款而加計之利息,讓轉帳繳稅的便利性大打折扣,請納稅義務人留意在提兌日前要檢查金融(郵政)機構存款帳戶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