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營利事業所得稅110年5月所印繳款書6月照樣可以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如在110年5月透過「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並列印繳款書,原繳款書所載申報繳納期限雖為5月31日者,營利事業仍可持原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稅,或以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存款帳戶轉帳方式繳納,均會自動展延至6月30日。但是,6月3日以後便利商店不代收原繳款書,營利事業如想至便利商店繳稅者,可採下列兩種方式重新列印繳款書:

一、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重新列印繳款書。

二、更新「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版本,重新列印繳款書。

防疫期間該局籲請營利事業盡可能利用網路進行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省時又防疫。如對報稅資訊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轄屬分局、稽徵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黃股長 06-223111轉8110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6-03 更新日期:2021-06-03 點閱次數: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