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6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之適用對象及條件?民眾查詢所得管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憑單無紙化」就是憑單填發單位已於104年2月2日前向稽徵機關完成申報之103年度免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且憑單內容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1)所得人為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證號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2)經稽徵機關納入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者。

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一定條件之所得稅各式憑單,憑單填發單位得不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惟所得人仍能透過下列管道查詢該年度所得資料:(1)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2)透過憑證自綜合所得稅申報程式下載。(3)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及(4)至國稅局臨櫃查詢。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查詢當年度所得資料,除可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至國稅局臨櫃查詢及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外,請多加利用憑證(自然人憑證及金融憑證等)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程式下載所得資料,除可落實電子化政府,達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之目的外,更可減少臨櫃查詢等候時間,一舉數得。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陳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