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截止後,如有錯誤或遺漏,該如何辦理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今年5月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如發現原申報內容錯誤、短漏報所得、欲增(減)列扶養親屬或漏列列舉扣除額費用項目等,請儘速採人工申報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不可採用網路或二維申報;重新計算後,如有須補繳稅款者,亦僅得持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不能再使用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等繳稅方式。

該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後,如發現有漏報所得情形,或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凡屬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調查之案件,僅需就補繳之應納稅捐按日加計利息,免依逃漏稅處罰。【#225】

新聞稿提供單位:左營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林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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