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財政健全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

高雄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改善所得分配並適度提高高所得者對社會之回饋,參考國際稅制改革趨勢並衡酌我國經濟財政狀況,在改革變動成本最小之情形下,修正現行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及綜合所得稅稅率結構,並輔以配套措施。改革方案如下:

一、修正兩稅合一稅制:本國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扣抵綜合所得稅;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之淨額之可扣抵稅額中,屬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得抵繳該股利淨額之應扣繳稅額部分減半;大店戶獨資、合夥組織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

二、調整綜合所得稅稅率結構:綜合所得稅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 適用45%稅率。

三、各項配套措施:

(一)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10.8萬元提高為12.8萬元。

(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0.8萬元提高為12.8萬元。

(三)單身標準扣除額由7.9萬元提高到9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

(四)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三成減除。

(五)放寬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條件。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上開修正內容103年5月16日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並於同年6月4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條文涉及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自104年度施行,即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可適用。【#51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陳妍岺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256

分 類: 賦稅

發布單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