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檢舉人」不是檢舉人,國稅局處理方式

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有「檢舉人」疑似冒用他人名義提出檢舉的情形,這類檢舉案件,除非已提供具體事證者外,國稅局將不予處理。

該局發現疑似冒名檢舉案,是因檢舉內容缺乏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經依財政部頒訂「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通知「檢舉人」補正時,「檢舉人」否認有提出檢舉,由於案件未具檢舉人真實姓名、地址,且未提供具體事證,乃逕行簽結,不予處理。

該局分析指出,民眾可能擔心採具名檢舉逃漏稅,身分可能會曝光,如採匿名檢舉,國稅局可能會不進行調查,才會冒用他人名義提出檢舉。其實,國稅局對檢舉人的身分保密措施相當「到位」,有關檢舉人姓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皆有專責人員負責登錄、密封,再分案派給查緝人員進行調查,確保檢舉人身分資料不外洩。至於採匿名方式檢舉逃漏稅者,只要有提供具體事證,國稅局仍會進行調查處理。

該局強調,國稅局保密措施嚴密,民眾以真實姓名及地址提出檢舉,一旦逃漏稅情事查證屬實,除能打擊不法逃漏,還有機會領取檢舉獎金,可謂一舉兩得!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劉股長 06-2298047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