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政府E化,便民服務措施又一椿!自106年1月1日起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可採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方案」業經財政部核定,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之應扣繳所得,已依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得於上開期間內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惟有2類憑單申報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一)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二)逾期申報案件。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方式,營利事業可以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或扣繳單位或營利事業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密碼申請(需輸入下列資料:1、營利事業及扣繳單位統一編號2、公司負責人或扣繳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信託行為受託人統一編號3、自行設定之密碼)等,2種方式進入網路申報系統,完成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作業。

該局特別提醒,請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預先申請IC卡或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密碼申請及身分認證,以利明(106)年開始,改以網際網路方式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不受時間、空間之限制,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

國稅局特別指出,這項E化便民服務措施,可以節省目前扣繳單位申報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須親自至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之時間及人力成本,是多加利用政府E化便民服務措施,省時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