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全聯會正名小組決議推動全體會員更名為「OO 稅務記帳士事務所」之政策,敬請新加入公會之會員,於向財政部進行首次記帳士登錄時,採用「OO 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名稱,以表達全體會員正名的決心,感謝您的配合,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士公會謹上。
會務訊息
法令新知
2026.04.02 個人一次取得數年之利息,應於實際取得年度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2026.04.02 免稅房屋移轉他人變為應稅房屋,自移轉日次期起恢復課徵房屋稅
2026.04.07 營利事業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以免遭加徵滯、怠報金
2026.04.08 承攬工程已完工,不論是否已收取工程款均應列報收入
2026.04.13 遺產稅未繳清前,如有特殊原因,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2026.04.17 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押金,應計算押金利息,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