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會員: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鄭重聲明反對「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
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第十八條增訂
第一項之內容,該項增訂違反憲法賦予人民工作權之保障,並嚴重侵
犯記帳士及其他代理人的工作權。鑒請 經濟部刪除第十八條第一項
之增訂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九條第五項之訂定,
敬請 審酌。